当前位置:首页
> 第912页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意识,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靖政发〔2016〕124号)文件精神,即日起组织开展2024年度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2024年度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必须为2023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正式...
关于福清市新港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工业区林芝路的土地、地面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处置权挂牌出让公告
受福清市新港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侧产权交易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项目FQS2024041:福清市新港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工业区林芝路的土地、地面建构筑物及机器设备处置权,参考价:人民币1.5亿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增价幅度50万元。 相关要求...
关于浙江炜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C09-2地块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总平批前公示
关于浙江炜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C09-2地块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总平批前公示 兹因申请单位浙江炜冈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万全镇轻工生产基地机械工业区C09-2地块-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总平许可,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凡是与公示项目内容有重大利害关系或存有异议的公民、法人以及其它组织,应在即日起10个...
关于注销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江苏金苇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扬中支行、扬中市中兴融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不动产权证书的公告——江苏金苇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扬中支行、扬中市中兴融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7-08 17:42来源: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2016)苏1111执263号 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
关于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当前位置:首页 靖江工业园区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01404053X/2023-00455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澄靖园管〔2022〕21号 关于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政府专职消防 救援站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
关于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2年1月11日在江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头部次会议上
关于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2021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月11日在江阴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头部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 现在向会议报告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2021年财政预算预计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关于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
关于景宁县澄照副城幼教木玩产业园浙江集杰玩具有限公司项目(1~6厂房)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现浙江集杰玩具有限公司项目正在建设中。按照业主申请,现将拟变更的内容公示如下: 2、变更内容:调整1~6#厂房层高,1层4.80m层高调整为4.86m,2~4层原4.00m层高调整为3.98m(具体详见附图)。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该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
关于明确市招商引资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关于明确市招商引资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靖江市委靖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靖江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靖委〔2015〕4号)要求,市委、市政府设立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招商引资办公室。为加强沟通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关于新建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幼儿园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靖江工业园区幼儿园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你单位关于《对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新建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幼儿园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你单位该项目已于2017年2月7日经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靖发改审[2017]2号)发项目建议书批复,并于2017年1月11日经靖江市规划局选址(靖规开园...
关于拟登记不动产事项的公示(海陵区斗鸡场28-1号402室)
)持不动产权证书(泰房权证海陵字第买受方无法提交原土地使用证,且转让方无法到场申请的不动产登记。我局现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公示。 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原土地证(泰州国用(房改)第960504-6号)公告作废。 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