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能集团发布招租公告
为充分发挥现有厂房的经济效益,泰州海能集团发布招租公告,对以下厂房进行公开招租。
1.泰州市海陵区新能源产业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区4号厂房2楼,建筑面积约9622平方米。
2.泰州市海陵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光伏产业园东区2号厂房3楼,建筑面积约17208平方米。
3.泰州市海陵区新能源产业园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区,2号厂房2楼、3楼,每层建筑面积约6089平方米;3号厂房4楼,建筑面积约6089平方米,4号厂房2楼,建筑面积约5589平方米。
4.泰州市海陵区新能源产业园区孵化一期,6号厂房2楼,建筑面积约3960平方米;8号厂房2楼,建筑面积约1629平方米;9号厂房2楼,建筑面积约1629平方米;10号厂房2楼,建筑面积约2427平方米。
1.租赁用途: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仓储等。
2.若承租方作为生产经营使用,所经营产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从事国家限制类或当地政府不鼓励的产业,生产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环保要求,所排放的污染物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3.若承租方作为仓储使用,所存放的物品不得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违禁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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