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为摸清“三农”基本国情,查清“三农”新发展新变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要求,高新区组织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普查对象包括农业经营户,居住在农村有确权(承包)土地或拥有农业生产资料的户,农业经营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和涉农街道办事处。普查主要内容是农业生产能力及其产出、农村基础设施及其基本社会服务和农民生活条件等。
农业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高新区共组织动员了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工作人员 228个人,由普查员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在武汉市农普办组织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的基础上,高新区农普办组织了数据质量抽查,评估了普查数据质量。综合抽查结果显示,农业普查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1‰,普查指标数据差异率低于1.6‰,数据质量达到设计标准。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高新区农普办和高新区统计中心将发布普查公报,向社会公布普查的主要结果。
高新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共登记了10764户农户、153个农业经营单位,367个自然村和5个2006年以后新建的农村居民定居点, 37个村级单位(含36个村民委员会,1个涉农居民委员会)和8个街道。本公报中村级单位数据不含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管理机构数据。
2016年,高新区共有153个农业经营单位,7588户农业经营户,其中,规模农业经营户419个。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 1 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1个。
注:农民合作社指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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