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幼儿园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靖江工业园区幼儿园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
你单位关于《对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新建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幼儿园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审查,现提出预审意见如下:
一、你单位该项目已于2017年2月7日经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靖发改审[2017]2号)发项目建议书批复,并于2017年1月11日经靖江市规划局选址(靖规开园选(2017)澄字第001号),该项目用地拟选址于靖城街道江防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
二、根据你单位的申请与实际用地需求,实际用地面积控制在0.6728公顷内,请你单位根据核定的用地规模进一步优化设计。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有关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也应按标准纳入工程总投资概(预)算中。项目建设中的临时用地,工程结束后及时复垦,恢复土地原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27号令)和《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四、本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接文后,请你单位依据本意见及时做好项目设计修改和核准;协助做好用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定点工作,按程序和规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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