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企业质量意识,促进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靖政发〔2016〕124号)文件精神,即日起组织开展2024年度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2024年度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必须为2023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正式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市政、园林、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装饰、安装、钢结构等专业工程项目,申报条件必须符合《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的规定。
1.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500m²以上单体工程和建筑面积30000m²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
2.公用建筑:建筑面积城区5000m²以上、乡镇3000m²以上单体工程和总建筑面积30000m²以上群体建筑。
3.工业厂房工程:5000m²以上或单跨18米以上单体工程。
4.独立的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万元(不包括主要设备)以上,且能独立发挥功能的完整的分部工程。
5.单项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
6.园林工程:综合面积1000m²以上,广场绿化5000m²以上。
7.市政公用环保等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
8.交通、水利专业工程: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
9.电力工程(含变电站):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
10.个别工程规模较小,但有突出影响和纪念意义、且建筑风格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也可申报。
1.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奖由企业自愿申报。
2.申报工程不符合条件的、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申报工程未取得优质结构的、不符合申报主体资格要求的、申报资料用印不规范的、申报资料隐瞒质量和安全事故的、申报单位拖欠分包
商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禁止市场准入未解禁的,取消其申报资格。
3.申报“香橼杯”优质工程奖的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须单独填写申报表。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请各有关单位将优质工程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档、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须装订至申报材料内)、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12室。
相关附件表格请至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下载。
附件:1.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2.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资料要求
3.靖江市“香橼杯”优质工程奖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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