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
(1)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全市招商引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编制、修订全市鼓励市域外客商投资产业目录和招商引资指引。
(3)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市级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4)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工作,开展招商引资相关政策信息发布和咨询等服务。
(5)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对外联络工作,策划组织各类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活动,收集投资信息、客商资料,建立健全市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和客商信息库。
(6)负责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前置评估、对接促进、跟踪洽谈、落地推进工作,协调办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报批报建手续。
(7)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统计汇总全市项目签约、建设情况,督查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
(8)负责在咸投资客商投诉受理工作,建立市县两级投诉工作网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9)负责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招商政务信息公开。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咸阳市招商局是事业单位,编制32名,实有在编29名。内设秘书科、考核管理科、招商局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市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中心6个科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招商局党组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内容,丰富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组集体领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提高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法制素养,全局党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局党组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工作成效显著。
1.全面指导我市招商引资工作:2018年,截止11月底,全市合同引进资金2104.86亿元,预计全年可完成到位资金710亿元(含跨年度续建项目完成投资),可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700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实际利用外资7568万美元,预计全年可完成省上下达的9000万美元的年度目标任务。
2.完成合同引资任务:收集筛选有价值的项目线余条,积极跟踪对接意向项目和协议项目。截至目前,三个招商分局共签订了投资200亿元的碧桂园中央智慧城项目、投资100亿元的浩泽环保智慧产业园项目、投资92亿元的民用卫星科技项目、投资56.3亿元的法士特集团咸阳产业基地及配套企业产业联盟项目、投资30亿元的中小尺寸显示器项目、投资30亿元的生益科技三期项目、投资20亿元的陕煤化一期60万吨甲醇技改项目、投资18.7亿元的长龙商贸项目、投资13亿元的润恒冷链物流项目、投资12亿元的泛华体育综合体项目、投资10.5亿元的金属复合材料生产线亿元的美好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等项目22个,合同引资639.6亿元,三个分局均超额提前完成合同引资100亿元的年度目标任务。
3.组织实施综合招商活动:今年以来,我们先后举办了渭河汽车工业走廊发展论坛、温州咸阳商会一周年庆典暨咸阳招商推介会、陕西省长三角经贸合作交流活动、深圳咸阳商会一周年庆典暨咸阳招商推介会等一系列经贸招商活动20余场次,考察对接企业300多家。通过苏陕产业扶贫暨经济合作交流会、泰·咸扶贫协作共建“区中园”联席会议等一系列活动,有效拓展了招商信息渠道,引进落地了一批产业扶贫项目。丝博会期间,我们举办了咸阳代表团项目集中签约仪式、中国-韩国经贸合作洽谈会暨韩国商品展、咸阳长三角企业家恳谈会、咸台电子产业合作交流会等系列经贸活动,组织参加了第九届全球秦商大会、中国陕西马来西亚经贸合作洽谈会、中英地区经济贸易及投资合作论坛等15场投资促进活动。2018年第三届丝博会我市共签约项目197个,总投资3005.67亿元。投资总额位居全省第三,省际合作投资额位居全省第二,外贸成交额位居全省头部。组团参加了第20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第八届陕粤港澳经济合作活动周等活动;投资100亿元的浩泽环保智慧产业园、投资20亿元的中港万海区域细胞制备中心、投资12亿元的宝湾物流项目、投资10亿元的益海嘉里集成园区等一批项目签约。
4.策划包装项目促进项目落实:全年市上下达策划包装项目任务112个,目前已策划包装11大类重点招商项目118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加强咸阳招商引资网站管理和信息管控,做好日常维护和升级改版工作,保证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数据安全可靠。“市招商网”共发布信息800余条,更新信息20余条,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3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76条。
5.考核督促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了一季度、半年、三季度3次全面考核,共核对项目820个(次),编发《招商引资简报》46期。
6.做好客商服务及投诉工作:今年以来先后为外来投资者新办、更换“绿色通道证”19人次。开展外资企业“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促进”活动。共走访37户外资企业,发放联系服务卡,建立市县两级招商、商务联系服务机制,了解外资企业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外资企业扩大再投资。协调解决了省上转交台湾筑坡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同延续、咸阳中创悦建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规费交纳等问题;帮助乾县人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解决了运营过程中外汇结算、贷款融资、人才招聘等问题。
7.完成局机关招商引资任务:我局机关承担年度完成投资2亿元和策划2个重大招商项目的目标任务。
8.脱贫攻坚工作:围绕苏陕扶贫合作、咸泰扶贫合作,加大产业扶贫力度,落实推进苏陕协作共建“区中园”工作机制;组织北四县相关园区与泰州市靖江、海陵、泰兴、高港等园区精准对接。一年来,对口帮扶各区县、各部门及园区企业之间相互联络、对接考察、走访互访等达90余次,汽车制动器生产、空调生产、中兵航联电连接器项目、双孢蘑菇现代化种植场项目、豆芽菜项目、中药材加工和中药饮片生产等一批项目正在进一步对接洽谈。选派焦选奇、王耀奇两名同志驻村全力以赴抓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做好中心村贫困村的脱贫摘帽及2018年度16户(41人)脱贫户脱贫的各项工作。今年以来,为中心村争取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0万元;与温氏集团合作,在中心村建设总投资150万元的年出栏2000头生猪、存栏1000头生猪的规模化标准养猪场即将开工建设;联系咸阳市重点招商企业正泰电器和无刺花椒基地、宏霖苹果等新型农业合作社,安置剩余劳动力60余人;总投资240万元的中心村人畜饮水深井项目10月份开工建设,将解决困扰全村多年的人畜饮水和部分生产用水问题,在水源问题解决后,逐次推进中药材种植和艾草种植项目;带动村多样化创新经济作物种植模式,促进种植业转型,提高村民收入。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咸阳市招商局是参照管理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2人,其中:事业编制32人,实有人员29人。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总计1555.58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9%;支出总计1563.83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10%。其主要原因:招商引资活动增加,来咸考察洽谈投资客商增多。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555.58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9%。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8.25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8年度支出总计1563.83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10%。其中:基本支出345.07万元;项目支出1218.76万元;结转和结余8.25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5.58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9%;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63.83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10%。其主要原因:招商引资活动增加,来咸考察洽谈投资客商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3.8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1.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07万元,同比上年减少9%。其中:人员经费305.6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9.43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4万元,同比上年减少20%。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00%。
(3)公务接待费10.4万元,接待费同比上年减少20%。全年接待200多批次,900余人。主要用于来咸企业(客商)洽谈、考察、投资接待。
2018年度培训费支出73.98万元,预算结余3.32万元,同比减少50.53%。
2018年度会议费支出2.9万元,同比减少2.94%。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咸财预算[2018]1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局2018年部门预算资金362.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万元,专项业务费12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5.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3.8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1.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4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咸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陕西省部门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方案》等,我局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价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判,以定量分析为主。评价方法主要有比较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
评价指标分为主要指标和相关指标两部分。主要指标由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实施和评价结果应用指标组成,相关指标主要是基础工作管理。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其中主要指标分值设为70分,相关指标分值设为20分。辅助指标10分,由绩效管理创新与监督发现问题(绩效管理创新项目是5分,监督发现问题5分)。
评价结果分为四级,分别是: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80~89分,含80分),一般(70~79分,含70分),差(70分以下)。
通过对评价阶段收集到大量基础资料的归集、整理、计算和分析,我局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3万元,同比上年度增加35%。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圆满完成2018年招商引资会议及接待保障工作
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无。
注:1.其他资金包括和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2.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3.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2018年度)
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认定与统计。
(二)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按活动内容分类。
招商引资活动费用、人员经费、机关运行经费。
(三)简要概述当年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完成程度。预算完成数: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数。
预算完成率=100%的,得10分。预算完成率≥95%的,得9分。预算完成率在90%(含)和95%之间,得8分。预算完成率在85%(含)和90%之间,得7分。预算完成率在80%(含)和85%之间,得6分。预算完成率在70%(含)和80%之间,得4分。预算完成率<70%的,得0分。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
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得5分。预算调整率绝对值>5%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支出进度率=(实际支出/支出预算)×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半年支出进度=部门上半年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上半年执行中追加追减)*100%。前三季度支出进度=部门前三季度实际支出/(上年结余结转+本年部门预算安排+前三季度执行中追加追减)*100%。
半年进度:进度率≥45%,得2分;进度率在40%(含)和45%之间,得1分;进度率<40%,得0分。前三季度进度:进度率≥75%,得3分;进度率在60%(含)和75%之间,得2分;进度率<60%,得0分。
招商活动费用未及时结算。加强经费管理和清算,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合理支出
部门预算中除财政拨款外的其他收入预算与决算差异率。预算编制准确率=其他收入决算数/其他收入预算数×100%-100%。
预算编制准确率≤20%,得5分。预算编制准确率在20%和40%(含)之间,得3分。预算编制准确率>40%,得0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 ≤100%,得5分,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规范,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情况。1.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2.资产有偿使用、处置按规定程序审批。3.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资产处置不及时,盘盈盘亏处置不到位。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3.重大项目开支经过评估论证;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5.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全部符合5分,有1项不符扣2分。
1.若为定性指标,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50%(含)、50-10%来记分;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完成比率计分,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实际完成值/年初目标值*该指标分值,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得分=年初目标值/实际完成值*该指标分值。
备注:1.“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直接细化成部门年初绩效目标中的指标,并根据重要程度赋权。2.“绩效指标分析”是指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及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从“是否与项目密切相关,指标值是否可获取,指标值设置是否合理”等角度,从产出和效果类指标中找出需要改进的指标,并逐项提出次年的编制意见和建议。
主办单位: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 咸阳市大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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