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房屋租赁纠纷 浙江一珠宝店被贴行为禁止令
杭州南宋御街上,有一间古朴的三层商铺,开了一家珠宝店。昨天中午,杭州上城法院在店门上贴了一张禁止令。这是该法院针对一起房屋租赁纠纷,发出的首个行为禁止令。
这间商铺是某协会出租给一家文化公司的。一年近60万元租金,租期9年。去年,珠宝店里开始拖欠租金,某协会就把文化公司告到法院,租金才勉强凑上。今年租金又收不上来,某协会又递上一纸诉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珠宝店立即腾空,并支付占有使用费。
珠宝店的代理律师说,三层商铺,光装修,他们就花了百来万元,但开门以来,生意就一直不好。也许是店里的定位不准。另外房子也有问题,会漏水,很多东西泡坏了,协会那边又不管。这样经营就很难维持。所以公司想把商铺转租,弥补点损失。
法官说,禁止令是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的一种方式。新颁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首次作出对当事人行为保全的规定。在案子开庭前或过程中,可以申请禁止对方的某种行为。“对于经营中的店铺来说,相比冻结账户等传统保全方式,禁止令会比较合适。平时市民碰到民事纠纷要申请保全,也可以考虑禁止令。”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东莞外来工群像:每天坐9小时 经常...66833
版权声明:本文由靖江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