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宝馨科技和中原证券关于宝馨科技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
根据贵会于2021年11月11日出具的212984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本次反馈意见”)所列问题,中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保荐机构”)、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申请人”、“发行人”、“上市公司”、“公
司”)、申请人律师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和会计师苏亚金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申报会计师”)进行
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按照本次反馈意见的所列问题逐项核查、落实和说明,现
对本次反馈意见落实情况书面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
本反馈意见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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