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召开泰州市区商住类项目“用地清单制”工作业务培训会
8月8日下午,我局召开泰州市区商住类项目“用地清单制”工作业务培训会,市12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市(区)16个平台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员,我局相关处室及各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方捷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2022)﹥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推行商住类项目“用地清单制”工作的通知(试行)》精神,“用地清单制”服务系统开发单位进行了演示讲解,并作现场答疑。
方捷指出,“用地清单制”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是实现审批服务从“被动接收”到“主动作为”的重要转变,更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的关键举措,对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方捷强调,要以务实举措推动“用地清单制”改革。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任务清单、工作程序落实到位,力争服务系统9月底上线月底正式上线运行。二是理清主要内容,在土地供应后将需要由用地单位自行办理的调查评估评价事项和现状普查事项,前置到土地供应前由政府部门完成,汇总形成“一张清单”,在土地供应时一次######付用地单位免费使用,各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在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原则上不得增加清单外的要求。三是深化改革成果,一方面,指导靖江、泰兴、兴化三个县级市同步推进此项改革;另一方面,将地震安全、压覆矿产、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等事项逐步纳入“用地清单制”内容,推动改革成果惠及更多房企。
方捷要求,要以完善机制保障“用地清单制”改革。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沟通顺畅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推动改革工作落细落实。二是明确工作要求,建立专人联络机制,明确联络员专职负责“用地清单”生成、反馈意见上传等工作,土地储备中心要及时做好节点跟踪,确保土地挂牌上市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土地储备中心要主动对接各责任主体,指导开展各项评估调查工作;对服务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部门(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合理吸收,不断优化完善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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