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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招聘工作人员16人公告

admin9个月前 (09-24)靖江产业信息13

  因工作需要,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及身体状况详见附件1《2022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并于2022年2月18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学历报考。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2年2月18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笔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3.面试。笔试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蕞终入围人员)。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的考察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聘用。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聘用审批程序******聘用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嘉善县惠民街道办事处规定的相应员工待遇,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面试合格但未录用人员,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0.5(四舍五入)的比例列为后备人选,在相应岗位工作人员用工数空缺时,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备有效期一年。

  2.报名地点: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嘉善县东升路18号)。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写《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前来,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时,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1.对入境来浙返浙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再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

  2.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3.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来浙返浙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的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入浙时需核验2天(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对实施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要求其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28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

  考生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如实填报考前28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须在入场时提供本人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报告原件或浙江“健康码”-健康应用-个人防疫-报告查询显示的电子报告)。

  (2)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入场参加考试。

  (3)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①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在进入考点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②“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带*号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当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考前48小时内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③考生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开发区(惠民街道)(联系电话)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④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⑤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②考前21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考前14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其他考生。

  ③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④近1个月内被认定为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排除者、确诊病例康复者。

  ⑤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临时由绿卡变为非绿卡的)。

  ⑥考前28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⑦“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⑧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6)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场。请考生尽量选择车辆接送或公共交通出行,建议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将另行告知。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负责解释。招聘公告、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善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咨询电线年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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