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土地案件_杭州老头_新浪博客
原杭州市拱墅区建设局局长孙玉香,曾任杭州市湖墅路改造工程指挥部总指挥(正处级)兼都市房产总经理”, 涉嫌受贿受审 待判。
原杭州市征地拆迁办主任李龙德,利用历任杭州市土管局建设用用地处处长、市统一征地管理处处长等职务的便利,多年来受贿达人民币91.28万余元,贪污人民币11.5万元。他的妻子担任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和他共同受贿人民币5万元,商业受贿2.25万元,挪用资金112万元。两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
原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剑鸿和该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副主任等大肆收受贿赂,蕞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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