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下月起正式施行
6月27日《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于台州日报社召开。此次《规定》共28条,涉及6个方面包括1、关于各方职责2、关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3、关于居住出租
6月27日《台州市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为《规定》)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于台州日报社召开。
此次《规定》共28条,涉及6个方面包括1、关于各方职责2、关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责任3、关于居住出租房屋安全要求4、关于出租信息报送和安全检查5、关于行政管理措施和查封6、关于法律责任和文明执法要求,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调查显示,台州市目前登记在册的居住出租房屋有28万余户,居住流动人口110.5万,有着量大面广,人员结构复杂,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居住出租房屋管理问题从房屋建筑到分管理措施缺乏法律依据等方面各类问题多种多样,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已成为“平安创建”工作的突出短板。因此,为加强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制定符合台州实际的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法规十分必要。
此次《规定》的出台与实施是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有力保障,且将推动我市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成为加快我市建设成为两个高水平台州提供有力保障。(凤凰网浙江台州新闻中心奚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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