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告(如东县掘港镇珠江路9号雨润城38号楼1503室)
继承公告(如东县掘港镇珠江路9号雨润城38号楼1503室)
发布时间:2024-05-23 11:13来源:如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申请人陈小琴、丁陈晨因继承被继承人丁爱华的不动产权份额,于2024年5月23日向如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丁爱华于2019年6月11日去世。
二、被继承人丁爱华的不动产坐落于如东县掘港镇珠江路9号雨润城38号楼1503室。
三、被继承人丁爱华的法定继承人为丁爱华的父亲韩林泉、母亲丁庆娥,配偶陈小琴,独子丁陈晨。现韩林泉、丁庆娥放弃继承,根据不动产继承登记具结书明确上述不动产份额由陈小琴、丁陈晨继承。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依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现予公告,公告期六十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如东县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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