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规!靖江人出租房屋要不办这件事将被处罚!下月就实施!
“出租房屋不登记信息将被记入信用记录!”
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7日内申报登记信息,未按照规定申报、转报登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记入信用记录。
小编注意到,江苏对出租房屋申报登记信息作了明确规定——出租人应当如实申报登记信息,申报登记信息的内容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姓名(名称)、公民身份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工作单位(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房屋地址、产权信息、租期、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居住人员信息等住房情况。
房屋出租人未向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依照《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通知》以及《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将责令限期补办手续,情节严重的可并处月租金三倍以下,蕞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此外,管理规定对一直以来潜藏安全隐患的群租房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加严格的要求:
出租住房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安全规定,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定管理人员,登记有关信息,落实治安责任。
而已经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出租人不再申报登记信息。
新规对群租房的要求更为严格,全市开展群租房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
近日,靖江警方严预防、勤排查、快组织、强规范,深入开展群租房排查梳理工作,围绕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重点检查了群租房的电气线路铺设、安全警示标志张贴、消防疏散通道使用等安全措施情况,并张贴了《房屋租赁户治安、消防责任书》。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目前,已登记群租房729户,流动人口37378人,发放整改通知书209份,整改隐患379处。
那么怎么样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小窝”呢?
蕞后小编就给大家附上一份超实用的租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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