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如皋两地打造扬子江生态司法协同保护机制
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南通如皋和泰州靖江两地联合举办“扬子江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暨如皋·靖江“碳汇+”司法协同保护协议签订仪式活动,进一步凝聚起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的社会共识与合力。
扬子江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央广网发 朱其 摄)
“扬子江生态司法保护基地”位于靖江市牧城公园,基地内有多处自然形成的湿地约70余亩,芦苇、荷花、睡莲等30多种水生植物生长在湿地景观区,森林总面积2000亩,植物种类超过百种,在提供水资源、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降解污染物、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基地的设立标志着如皋靖江两地联手保护扬子江流域生态环境有了有力抓手和重要阵地,将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密切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司法修复的衔接,也有助于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普法宣传功能,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对推动生态系统协同治理和一体保护、提升高质量发展“含绿量”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
如皋·靖江“碳汇+”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签约(央广网发 朱其 摄)
如皋与靖江同属长江下游,地域上一衣带水,情感上互融互通,共同承担着守护母亲河生态的职责和使命,两地还签约了“碳汇+”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牵手实现跨区域环境司法联动协作。如靖两地将互相支持、密切协作、主动配合、依法履职,逐渐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聚合效应,健全完善外部跨区域、内部跨部门的高效联动体系,统筹推动构建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大格局,为实现“长江大保护”的共同愿景和奋斗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叶丽莉 朱其)
南通如皋和泰州靖江两地联合举办“扬子江生态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暨如皋·靖江“碳汇+”司法协同保护协议签订仪式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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