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人民法院关于靖江市靖城镇人民中路183号604不动产及附属设施(第二轮)(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靖江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靖江市靖城镇人民中路不动产及附属设施的公告(第二轮)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靖江市靖城镇人民中路183号604不动产及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
议价:830000元,起拍价:464800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头部次拍卖时间:2023年7月3日10时至2023年7月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如头部次拍卖流拍的,则进行下一次拍卖;头部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3年7月22日10时至2023年7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统一看样时间2023年6月30日(具体看样时间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现场看样需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请有意者(至少提前三天)与苏州农润公司预约,如无预约则不安排看样,公告期间(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预约看样电话,咨询电话,也可关注“农润法拍”公众号了解详细情况。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从拍卖款中支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不缴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靖江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州靖江支行,账号:736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该房产是否能够贷款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其他事宜,请有意向的竞买人提前咨询相关银行。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核,买受人需在十日内自行凑款交纳拍卖尾款,如不能按期缴纳,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竞买人如有贷款意向请提前向本院电话登记。
靖江地区各银行易拍贷业务联系方式:
1.靖江农村商业银行,该行业务范围:靖江地区不动产,贷款人资质不限,经办人:刘丹、毛煜。
2.农业银行靖江支行,该行业务范围:靖江地区住宅房和商铺,贷款人资质不限,经办人:刘黛蓉。
3.工商银行靖江支行,该行业务范围:靖江地区住宅房和商铺,贷款人资质不限,经办人: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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