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18号提案的答复函
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企业办理房产证流程,实现‘一站告知式’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自2016年6月30日起,我市范围内已停止颁发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合并记载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情况。不动产登记业务由靖江市国土资源局下设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
靖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行政中心一楼设有登记窗口,受理除存量房交易外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登记”服务。窗口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期办结制度,所有登记业务网上办理、网上审批。为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申请,窗口印制了通俗易懂的服务指南小册子,和申请书等示范文本,服务指南详细列出了所有登记业务的收件材料目录,以及办理程序、办理期限、收费标准。
不动产登记中心紧紧围绕“为民服务”这根主线,以“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保护合法权益”为原则,以“服务企业、方便群众”为目标,优化流程、简化审批、压缩时限。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时限由自受理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国家法定期限)缩短为10个工作日;不动产变更登记、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办理时限由自受理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国家法定期限)缩短为7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注销登记、查封登记、解封登记,即时办结。同时,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意识,开展******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企业重大融资项目和个人特殊原因,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从速办结。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工业企业房屋虽已建成投入使用多年,但因用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不全,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依规不能受理此类登记申请。
为了规范全市工业企业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行为,依法处理存量违规违法行为,解决因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不规范导致的不动产权属难以确认、不动产证书难以申领等遗留问题,帮助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盘活不动产、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资金的投入,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
政务办已于今年初提请市领导明确,由国土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全市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发证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目前,《关于全市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发证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规划、建设、环保、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管理范畴对草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国土局综合考虑各相关部门意见,经与法制办和相关部门多轮次修改,已形成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文件出台后,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即可按文件要求处理,部分工业企业可完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顺利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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