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036号提案的答复函
靖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
您提出的关于“对部分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未及时办理土地证及房产证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工业企业房屋虽已建成投入使用多年,但因用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不全,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依规不能受理此类登记申请。
为了规范全市工业企业土地利用和工程建设行为,依法处理存量违规违法行为,解决因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不规范导致的不动产权属难以确认、不动产证书难以申领等遗留问题,帮助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盘活不动产、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资金的投入,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
政务办已于今年初提请市领导明确,由国土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全市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发证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目前,《关于全市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发证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起草工作已经完成。规划、建设、环保、安监、消防等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管理范畴对草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国土局综合考虑各相关部门意见,经与法制办和相关部门多轮次修改,已形成送审稿,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文件出台后,工业企业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即可按文件要求处理,部分工业企业可完善相关行政审批手续、顺利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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