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支持中小企业“集约”用地用房
靖江市出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集约化用地用房的意见》,充分释放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不同情况,分类支持集约化用地用房。一是全面加强中小企业集约化用地用房管理。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加强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协调衔接。对中小企业集约化用地用房开展年度综合评估,对综合评估结果好的地区,优先保障新增供地;对综合评估结果较差的地区,从严控制新增供地。二是支持创新力强的中小企业单独供地发展。以亩均税收作为评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核心指标。中小企业拟新增、扩产用地项目,亩均税收须达到相应标准,不达标准不得单独供地。鼓励引导单独供地企业高效集约用地。严禁单独供地企业改变土地用途。严禁在工业用地范围内建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酒店、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三是支持发展中的中小企业借力标准厂房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国有公司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鼓励达不到单独供地标准的中小企业进驻,支持企业尽快做大做强,引导企业把资金更多集中到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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