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科教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靖江市科教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特向公众公告如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
项目概况:靖江市科教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拟新建新港工业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用于处理园区内工业废水。新建规模为1500t/d,新增总建筑面积948m2,新增建构筑物包括综合业务用房、污泥脱水间、加药间、臭氧发生间、集水池、初沉池、混凝沉淀池1、调节池/事故池、A2/O池/二沉池/混凝沉淀池2等。拟采用“非均相Fenton氧化+A2/O+臭氧催化氧化+BAF”的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达标污水通过丹华港蕞终汇入长江。
废水:建设项目排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调节池和收集的工业废水一同处理,达标污水通过丹华港蕞终汇入长江。
噪声:高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车间隔音等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确保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固废处置单位妥善处置,不外排;一般固废外卖或由相关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
综上可知,本项目对所排放的污染物采取了污染控制措施,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要求,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示期间,公众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查阅纸质报告书。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以厂址附近居民、企事业单位及项目所在地政府部门为主。
公众可采取信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表达自己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并请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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