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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江苏朗瑞精锻有限公司等4家建设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admin1年前 (2024-09-24)靖江产业信息3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园区兴业路100号

  在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园区兴业路100号,租用靖江铂瑞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3213平方米厂房,购置安装圆盘锯、电加热炉、油压机、回火炉、抛丸机、数控机床、余热淬火生产线、硬度计、金相显微镜等生产设备18台(套),从事精密热成型工艺开发及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差速器壳、顶头、卡子、吊钩等8000吨。

  (一)废水污染治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收集管网进入靖江市华汇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不得外排;本项目水淬火水循环使用,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土壤和地下水:针对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修订)等标准,将化粪池、污水管道、原料仓库、危险固废暂存仓库、余热淬火线、电加热炉、锯料、机加工、冷却水循环管线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二)废气污染治理。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热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油烟、抛丸工段产生的粉尘等,其中:加热炉工段产生的油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静电油烟净化处理装置有效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抛丸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装置有效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米。

  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工艺废气有组织排放颗粒物、NMHC(VOCS)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

  未捕集到的厂界颗粒物、NMHC(VOCS)等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治理。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风、防雷、防雨、防晒、防扬散及防腐防渗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废乳化液、废机械(液压、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手续。其它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日常监测工作。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禁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原料使用和贮存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七)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在治理方案选择、工程设计和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要吸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结论和建议,对存在潜在风险的生产工段或产污环节,须组织专题论证;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

  在靖江市生祠镇红光江平路8号,租用江苏振亚泵业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4000m2,购置安装压力机、铆接机、切割机、车床、钻床、剪板机、折弯机、砂轮机、攻丝机、氩弧焊机、气体保护焊机、不锈钢保护焊机、行车、台式压力机、打磨机、压缩机、叉车、喷漆房等设备及环保处理设施共42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电气箱、电池箱2600台套、机械零部件5万只的生产能力。

  1、废水污染治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委托靖江市生祠镇集镇管理服务中心定期清运至靖江市生祠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喷枪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液作危险固废委托处置,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土壤和地下水:针对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修订)等标准,将涂装车间、事故应急池、原料库、化粪池、污水管道、危险固废暂存仓库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2、废气污染治理。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切割、打磨、焊接工段产生的颗粒物(烟尘)、调漆、喷漆及烘干、喷枪清洗等喷漆工段产生的漆雾、VOCS(NMHC)、二甲苯等VOCs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危废库暂存产生的废气等,其中:喷漆、调漆、烘干、喷枪清洗等工段须设置封闭式车间并保持负压状态,产生的颗粒物及喷涂废气(VOCs、二甲苯等VOCs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有效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焊接工段产生的烟尘等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焊接烟尘净化处理装置有效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气烟气(烟尘、SO2、NOx)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切割下料、打磨等工段产生的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NMHC(VOCS) 、二甲苯等VOCs有机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燃天然气热风炉产生的燃气烟气(烟尘、SO2)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标准、NOX应满足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全市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应低于50mg/m3的要求。未捕集到的厂界NMHC(VOCS)、颗粒物等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治理。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沿江平路侧50米范围内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风、防雷、防雨、防晒、防扬散及防腐防渗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废乳化液、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清洗液(水)、废包装材料(桶)、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手续。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贮存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

  6、优化厂区布局,规范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合理配套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加强项目废气等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禁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原料使用和贮存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8、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在治理方案选择、工程设计和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要吸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结论和建议,对存在潜在风险的生产工段或产污环节,须组织专题论证;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委托靖江市生祠镇集镇管理服务中心定期清运至靖江市生祠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在靖江市东兴镇南路18号,租用江苏金利马重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500m2,购置安装花键轴铣床、数控车床、加工中心、车床、液压机、电泳流水线万件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万件汽车零部件生产的能力。

  1、废水污染治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东兴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江苏汇同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不得自行排放。

  本项目生产性废水主要包括电泳生产线的脱脂废水、硅烷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电泳清洗水、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系统喷淋废水等。项目脱脂除油、硅烷、电泳等清洗工段须采用多级逆流漂洗方式,电泳清洗槽配套超滤回收系统,电泳清洗废水经超滤回收系统处理后回用。以减少新鲜水消耗量及污染物产生的浓度;产生的脱脂清洗、硅烷清洗、电泳清洗水、车间(地面)清洗、喷淋废水等生产性废水收集后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装置采用“物化处理+压滤”处理工艺处理与纯水制备浓水等一起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东兴镇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江苏汇同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不得外排和任意排放。

  土壤和地下水:针对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修订)等标准,将污水处理装置、废水收集池、污水管道、原料库及液态化学品暂存区、电泳生产区域、事故应急池、化粪池、危险固废暂存库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2、废气污染治理。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电泳生产线采用整体封闭方式,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电泳涂装、烘干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NMHC)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等废气;电泳涂装、烘干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NMHC)由集气罩收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合并经“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二级以上)”有效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电泳涂装、烘干工段产生的NMHC符合江苏省《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天燃气废气(烟尘、SO2、NOX)符合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19)中表1标准;排气筒高度≥15 m。

  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未捕集到的厂界NMHC、SO2、NOX、颗粒物等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NMHC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治理。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风、防雷、防雨、防晒、防扬散及防腐防渗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废切削(乳化)液、废活性炭、电泳漆漆渣、脱脂废液、硅烷化废液、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机油、废油桶和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手续。其它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5、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废水排放口应安装在线监控仪,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禁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原料使用和贮存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7、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在治理方案选择、工程设计和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要吸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结论和建议,对存在潜在风险的生产工段或产污环节,须组织专题论证;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

  在靖江市新桥镇瑞江路6号,租用靖江市润新建设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6000平方米,购置超音速喷涂设备、等离子喷涂设备、数控车床等设备30台/套,从事先进金属材料涂镀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JP5000超音速喷涂2000平方米、JP8000超音速喷涂3000平方米、等离子喷涂1000平方米、高温超音速Jet Koter喷涂500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1、废水污染治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进入靖江市新桥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土壤和地下水:针对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修订)等标准,将原料库、危险固废暂存仓库、化粪池、污水管道、喷涂房、生产车间、密封工段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仓库及其它生产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采取相应级别的防渗措施,以确保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2、废气污染治理。加强车间通风,确保车间空气良好;本项目加热采用电加热,打磨、磨削抛光等工段采取湿法工艺,擦拭除油采用水基清洗剂;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是颗粒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等;其中:擦拭除油、喷砂、喷涂等工段须设置封闭式车间并保持负压状态,喷砂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喷涂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等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式滤筒除尘装置有效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15m。

  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须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等工艺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要求;未捕集到的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等废气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治理。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和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在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风、防雷、防雨、防晒、防扬散及防腐防渗要求;切实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废机械(液压、润滑)油、废切削液、含铬废液、含铬废物、废清洗剂、铬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手续。其它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5、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生产和环保运行台账,加强对原辅材料运输、使用和贮存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各类储存、管道、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维护,保障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做好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的日常监测工作。

  6、优化厂区布局,规范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合理配套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加强项目废气等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保证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7、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废水事故池,确保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和消防废水全部进入事故应急设施贮存,防止事故废水对外环境的影响,禁止事故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完善风险应急预案和各项事故监控、应急处理措施。

  8、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在治理方案选择、工程设计和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要吸收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结论和建议,对存在潜在风险的生产工段或产污环节,须组织专题论证;同时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四、通讯地址:泰州市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14500。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靖江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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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重工作为曾经靖江第二大本土船厂,它的破产案进展一直引发公众关注。这家曾坐拥东半球最大1200吨龙门吊的船厂,一度是靖江的骄傲。谁知历经辉煌后,却如此惨淡收场,令人叹息!   创始人锒铛入狱,“假破产真逃债”典型案例登上人民法院报的头条,破产重组后“狗血剧”不断...   作为国内第二...

【微靖江】靖江市人民法院最新拍卖公告!快来捡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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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靖江市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户名:靖江市人民法院), 对靖江市东兴镇海镇村十六组的地上无证房屋及生产、生活设施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如拍卖成交或申请执行人、其他债权人接受抵债的,则不再进行下一步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2023年1月17日10时至2023年1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一轮第一次拍卖,2023年2月7日10时至2023年2月8日10时止(延...

【泰州姜堰厂房出租泰州姜堰厂房出租网泰州姜堰厂房出租价格信息】-泰州58同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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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丹徒厂房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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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丹徒荣炳单价3100元/㎡10米层高单层钢结构厂房50年国有土地   镇江奥联荣创产业园 招商电话: 邓女士 项目地址:扬溧高速【荣炳站】出口奥联荣创园占地约87亩,规划厂房13栋,单层钢结构厂房面积1500-3800㎡,高度10米,跨宽18-21米,预...   个人 / 厂房出售 / 更新时间:2个月   厂房出售,共3...

上海江阴厂房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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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园慧创(江阴综保区)独栋50年产权双层国土厂房出售   独立产权 首付3成起 层高超8米 货梯超5吨 开发商:浙江中园慧创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江阴综合保税区内【项目简介】【用途】生产、研发、检测、总部、展示等等【...   个人 / 厂房出售 / 更新时间:3小时   出售 产业园1400平两层半独栋厂房江阴顾山镇...

专访王小卤王雄:国民品牌要用耐心慢慢“卤”

专访王小卤王雄:国民品牌要用耐心慢慢“卤”

  (记者牛安春 刘延正)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网红品牌。曾经,爱多VCD、秦池酒业、娃哈哈、蒙牛都是那个时代的网红品牌。只是经过时间沉淀,一些网红品牌折戟沉沙,逐渐淡出公众视野,一些网红品牌则顺风顺水,占据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成为引领行业发展的领导品牌。   2014年以来,随着消费升级,国内涌现出一批新消费品牌,这些新消费品牌的打法比传统品牌更炫更酷,它们借助多维网...

产业情报精选:2022-07-28

产业情报精选:2022-07-28

  O我国推动新型储能试点示范行业发展进入快车道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何洋27日表示,将继续推动新型储能的试点和示范,通过试点示范,带动新型储能的技术、商业模式和体制机制的创新:并建立新型储能的成本疏导机制,推动新型储能的商业化应用和发展。   招商证券游家训表示,此前国内储能需求更多来自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强制配套,对成本很敏感。通过示范探索,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