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靖江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配套取水工程项目作出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配套取水工程项目
靖江市西来镇丰产村(焦港东岸、长江焦港口北约1km处至粤丰环保电力公司)
在靖江市西来镇丰产村(焦港东岸、长江焦港口北约1km处至粤丰环保电力公司)从事靖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PPP项目配套取水工程项目,投资约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3万元)。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新建控制室1座、配电管理房1座、泵站1座(钢管穿堤40米、堤坝提升修复80米、6座闸阀及阀门井),供水量163m3 /h,管线m;配套建设相关取水辅助工程等其它设施。
1、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污染,督促施工单位将《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企业环保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负责人并落实岗位责任制。
2、各类临时用地尽可能设在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不得占用耕地。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方案,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复垦、复绿等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对沿线、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采取设置封闭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并在施工现场设围墙或简易围屏,不得设置取土场;工程排泥场、物料堆场等应设置围挡和遮盖,施工道路、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防尘措施;施工机械燃用低硫燃料油,并定期检测与保养,避免对沿线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期颗粒物等废气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的标准,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4、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禁向焦港等水体抛弃生活垃圾、建筑废料和建筑垃圾。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建筑施工标准后全部回用,施工场地初期雨水、机械车辆冲洗和检修产生的含油废水采用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车辆冲洗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基坑排水、试(清)管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抑尘或绿化;本项目不得设置临时施工营地。
本项目取水泵站及引水管涉水施工采用围堰施工方式,应选择在低潮退潮或枯水期,并合理进行施工组织,缩短水上作业时间,尽量减少或不对水体产生扰动。
为防止地下水污染,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堆放地应设置一定的防渗区域,专门存放油料等物质;沉淀池、隔油池等水处理设施须采取合理防渗措施,确保不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
5、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选用低噪声施工方式和机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设置封闭围档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在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夜间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并在相应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中各施工阶段噪声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6、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施工污泥、沉淀池污泥等固体废物应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弃土运送至弃土场妥善处理,不得向环境排放。废油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手续。
7、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8、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恢复措施,防止因水土流失造成环境污染;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设置临时布设料场、施工便道、弃渣场和施工作业区,弃渣场、临时表土堆放场地周围堆置草包挡砂;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壤单独堆存后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和绿化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绿化工程,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毁坏植被。施工结束植物措施施工前,施工区及临时占地区的边坡坡脚须采用装土编织袋拦挡、裸露地表须采用彩条布临时遮盖等措施,并及时对工程区及临时用地区裸露地表等选用当地原生植被物种进行生态植被,达到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美化环境,保护环境的目的;隔油池污泥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取水口泵站采取无人值守方式,无生产、生活废水产生;厂区生产及生活废水经厂内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进入回用水池后回用于生产。净水站反冲废水及污泥排水回用于混水池内,不得排放。
2、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3、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制水过程产生的污泥脱水后采用专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至你公司靖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焚烧厂房垃圾池采用“干化+焚烧炉掺烧”处理工艺进行处置。其它一般固废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真正做到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到日产日清。
4、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排污口和标志,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三、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与当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强化应急处理措施。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施工规程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防止工程安全事故带来的环境污染与破坏。
四、本项目建设、运行依法需要其它行政许可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并取得其它行政许可后,方可开工建设、运行。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四、通讯地址:泰州市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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