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广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江苏金广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江苏金广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在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园区经一路标准厂房区租用59-20号标准厂房4781m2新建年产1000吨橡胶制品项目。项目购置单挤出微波硫化生产线、硫化机、开炼机、捏炼机等设备设施53 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橡胶制品1000t的能力。
建设单位:江苏金广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苏州品润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编制报告表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2)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3)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4)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5)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评价结论。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以及施工期、营运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影响。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江苏金广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橡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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