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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以上)均可报名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凡欠缴靖江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
有意竞买者应自2012年12月27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止在工作日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持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809室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市场科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核合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四、出让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规则须知。
1.本次出让文件中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2.为提高规划建设品位,竞买人可对该三宗地同时报名竞买。
五、本次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新华日报》、《浙江日报》和江苏土地市场网刊登变更公告或以书面方式通知竞买人,届时以变更公告或通知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1月18日9时在靖江市行政中心商务A楼三楼会议室(靖江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举办。
联系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2号809室
≥30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土地出让状况:拆成净地,内外部条件(场地、道路、水、电、气等)以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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