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新国用(2013)第00214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苏房权证新区字第0019108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苏新国用(2013)第00214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苏房权证新区字第0019108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19-12-23 14:54来源: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分局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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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苏房权证新区字第
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声明人:苏州市聚成鑫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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