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调公告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招商工作人员简章为进一步充实开发区招商工作力量,努力开创招商工作新局面,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招商工作人员。
全市机关及非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行政编制或全额事业编制性质的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
(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事业心强,热爱招商工作;
2.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面宽;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谈判沟通和社会交际能力;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7.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根据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察、择调等步骤实施。
(一)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调招商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并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2)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2张1寸免冠白底照片。
(二)资格审查。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同市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选进入面谈程序。
(三)面谈。主要通过面对面交流,进一步论证评估报名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性。面谈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谈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靖江人才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考察不合格,则不得公开选调。
(六)调用。选调对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选调人员调入开发区后,原编制性质、身份性质、工资结构和职级保持不变。经考核表现较好的,在晋级晋升、评先推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本简章由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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