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2批次(19挂)建设用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靖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2批次(19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你市呈报的(靖)地挂呈字[2023]第2号靖江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3年第2批次(19挂)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等地区的集体土地1.7224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
二、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2023年5月16日印发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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