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房东注意了!一房东老板出租房屋被处罚系靖江首例!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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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房屋业主,还是租来大批量出租房经简单装修后再提高价格转租给他人牟利的二手房东,如果只顾赚取租金,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就都会受到处罚。
不登记租客信息房东被处罚,系靖江首例
近日,新桥派出所民警在下村开展流动人口检查时,发现辖区三户没有按规定登记租住人员信息资料,当时三个外地的租住人员都是近日来新桥打工的,房东带他们看了房,预交了房租后便住了进来,房东也没有登记他们的身份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头部款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目前,三名房东被依法处罚500元。这也是靖江首例不登记租客信息房东被处罚。
房屋中介或房东在出租房屋时,必须做到四点。
房屋中介在经营租赁行为时,要如实登记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如实查验承租人姓名、身份证等情况,在办理租住手续3个工作日内必须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租赁房屋及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资料、联系方式。
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业代理管理租赁房屋的,房屋中介业应履行出租人的义务,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治安责任。
房屋中介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等法规的宣传工作。
房屋中介不得登记和提供出租人房屋手续不齐全的信息,不得将房屋介绍、出租给无合法证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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