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线】高温下的执行“烤”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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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执行一线】高温下的执行“烤”验
上周,靖江地区蕞高气温已达36℃,突然的“狼系升温”让人没有一点点防备。然而,对于正抱着必胜决心背水一战的法院执行局干警来说,这点高温“能奈我何”?为了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得到实现,执行干警常燕、叶海华不惧炎夏、披星戴月,从上周二至周六,接连五天时间坚守在新桥某处涉案厂房内,蕞终顺利完成该厂房的强制迁让工作。
原告江苏某科技公司与被告靖江某电力厂、特钢厂(两被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系同一人)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靖江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间签订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两被告需支付原告租金、水电费27万余元,同时判决两被告从租赁厂房内迁出,修复租赁厂房被损坏的门窗、房顶,将租用的变压器过户至原告名下,并将车间、部分行车、附属楼房、水池、办公室等租赁物交还原告。
此外,被告特钢厂还与某担保公司存在保证合同纠纷,特钢厂曾将其所有的价值100余万元的存货向担保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根据法院判决,担保公司对被告特钢厂抵押的100余万元存货享有优先受偿权。
由于被告特钢厂迟迟未能履行判决义务,两起案件均进入到执行程序。在多次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未果后,执行干警果断决定对涉案厂房进行强制迁让,并将被执行人强制传唤至现场,经过多番努力,被执行人蕞终同意在法院主持下开展涉案厂房的清场工作。
在联系出租方对涉案厂房恢复供水供电后,清场工作正式开始。常燕、叶海华两名执行干警在专业人员的配合下,对厂房内的设备进行逐一清点、扣押,并运输至异地存放,扣押的设备待评估、拍卖之后,则将拍卖款优先偿还给抵押权人;对于厂房内的废旧原材料,执行人员按照材料属性一一进行分类、过磅,并与申请人、被执行人共同协商确定起拍价,随后现场联系附近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参加竞拍,并将十多万元变卖款交付给抵押权人。
直至上周六晚7时许,涉案厂房的强制迁让工作顺利完成。尽管这两起执行案件尚未能结案,但执行人员表示,蕞高的“山头”已经攻克,他们将继续迎难而上、一鼓作气,向申请人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供稿:栾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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