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花园二区42幢305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等10套遗失(灭失)声明
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等套(详见下表清单)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作废。
长江花园二区42幢305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长江花园二区42幢306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长江花园二区42幢402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长江花园二区42幢404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长江花园二区42幢405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长江花园二区42幢27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长江花园二区42幢34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长江花园二区42幢9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长江花园二区42幢21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长江花园二区42幢28室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
声明人:苏州市华业百福置地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本文由靖江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