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生祠镇未批先占 强占强拆 谁为之纵容
江苏靖江市生祠镇政府违法“流转”三河村、同庆村、新建村一千多亩农田一直在抛荒。本媒体记者专程前往当地进行深入调查,所到之处触目惊心。
2011年7月1日上午,本媒体记者一行驱车来到靖江市生祠镇近郊的三河村、同庆村、新建村进行实地走访,村民告诉记者,靖江市生祠镇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大搞政绩,违法强行“流转”、征用、占用了位于生祠镇近郊的三河村、同庆村、新建村一千多亩基本农田,搞得是民不聊生。“我们生活在生祠镇政府和党委书记张劲松和镇长毛燕红、赵正兴等领导的“统治”下,简直是苦不堪言呐!”一位老者向媒体哀叹着。
三河村、同庆村、新建村村民告诉记者,2011年3月,生祠镇政府在既没有政府批文,又没有征求农民的意见,也没有公告,且村民不同意的情况下,违法强行“流转”、征用、占用三河村、同庆村、新建村千亩基本农田,而且也不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可至今千亩基本农田一直在抛荒。这些地亩产小麦八九百斤,水稻一千二三百斤,撂荒一年就丧失了200多万斤粮食生产能力,真是造孽。”
三河村知情村民告诉记者,2011年3月6日,村长毛致成到各生产队召开动员大会,宣布将要把村民承包的农田“流转”给镇政府,只是说每年支付800元作为土地流转费,并且也没有明确说明流转年限。3月21日,愤怒的村民去镇政府找相关领导要求对于流转土地的具体用途和政府给予失地村民的保障问等题给予答复时,镇长毛燕红根本不理会。3月26日,镇政府租用面粉厂和水厂作为拆迁指挥部,召开搬迁动员大会,当村民看到搬迁公告上并无具体搬迁补偿安置等事项时,顿时会场一片混乱,情绪失控的村民恍然感到自己被政府骗了,此时镇长毛燕红并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劝导,只顾着自己钻进小车里溜走了。政府的强行“流转”耕地的意图并没有因为村民的反对而终止。暴风雨还是降临了,2011年4月14日上午7点,靖江市生祠镇政府全然不顾百姓的生存利益,联合出动各级干部百余人,拉起警戒线,全面投入到强行铲掉生祠镇千亩小麦的工作中,动用大型拖拉机,从早上7点到晚上11点不间断工作,午饭和晚饭都由快餐公司送餐,用油都是石油公司派用油罐车加油,一旁的救护车在田边随时待命。场面造势浩大,站在一旁的村民只能默默地看着快要成熟的麦子被狠心的铲去,更多的是敢怒不敢言。靖江市生祠镇政府的暴行百般摧残着农民的身心,让他们毫无力还手。到了晚上11点,千亩农田里的麦子全部被铲光,就连拖拉机不能到达的河边也未能幸免,也用了十多台喷雾机喷洒百草枯农药。
当地村民纷纷说,在生祠镇政府和党委书记张劲松和镇长毛燕红、赵正兴等领导的带领下,生祠镇政府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都能做的出来。
据调查了解,这千亩良田分别是三河村、同庆村、新建村的基本农田。其中,三河村:唐家埭150亩、吴家埭98亩、东裕陈队180亩、西裕陈队180亩;同庆村:老陆地队140亩、短王家埭100亩、潘家埭100亩;新建村:谢家埭110亩。而生祠镇政府给予村民的土地流转金仅仅每年每亩800元,要知道这些可都是一季水稻、一季麦子的纯良田啊!北至谢家带,南至潘家埭,近1060亩农田的麦子和油菜被铲光,眼看这还有一个月就可以收割麦子了,可是政府偏偏断送百姓的活路。记者看到此时此刻的这千亩良田现在是面目全非,荒草遍布,房屋的残骸也是历历在目。政府究竟为何急着铲掉这即将收获的麦子,百姓的苦苦哀求难道他们无动于衷吗?良知何在?
老陆地队农田被撂荒,拆迁房屋的残骸依旧历历在目据调查了解,生祠镇政府2011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在没有拆迁许可证,仅凭一纸没有说明具体拆迁补偿项目的“搬迁须知”,利用威逼利诱、“株连式”手段进行违法拆迁,此次拆迁的主体是靖江华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百姓是,经不住政府强压政策,短短十日之内已经有224户被迫拆迁,目前,还有46户没有拆迁(老陆地队1户,潘家埭6户,吴家埭6户,东裕陈队20户,西裕陈队10户,谢家埭3户),这46户一直要求政府将拆迁具体补偿标准予以公示,让百姓的切实利益得到保障,可是政府却是迟迟不能作出回应,不做任何解释。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但是生祠镇政府却置若惘然,仅凭一纸空文就驾临于法律之上,在没有合法的拆迁手续下进行逼迁,侵害百姓利益,此举国法必究。
7月1号下午,带着诸多疑问记者来到生祠镇政府找相关领导了解这一情况,接待记者的是党委徐副书记。当记者问到生祠镇政府“流转”千亩农田是否有合法手续时,他斩钉截铁地说:“这个当然有,我们和老百姓都签订了协议,老百姓也同意了”,当记者又问起该协议的土地流转年限时,徐书记避而不谈。记者在其所谓的土地流转协议书上并没有看到确切的流转年限和起止时间以及流转土地的用途,只是注明:“土地流转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宗地办理征用为止”,那么,到底何时才能办理该宗地的征用呢?难道政府就想这样堂而皇之的欺骗老百姓,这样一个没有具体流转年限的土地流转协议书合法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土地流转合同必须包括“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在内,同时该法的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以上法律法规都对土地流转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但是生祠镇政府却要与国法相抗衡,违背农民意愿。
当记者提及房屋拆迁补偿给予村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时,徐书记只是淡淡地说一句:“蕞高补偿是450元每平方米”,那么究竟这450元每平方米究竟是如何评估出来的,徐书记并没有作出解释。但是据村民反映,他们每个拆迁户如果要想居住到安置小区的线万元来购买,而这些拆迁户的房屋面积大多数是100平方米——200平方米,按照政府给予的拆迁补偿费怎么可能买的起那20万元的安置房呢?
记者从生祠镇党工办孙主任那里获悉,此次拆迁主体的“靖江华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生祠镇政府主导创办的,但是当记者问及靖江华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多少、固定资产是多少、经营范围是什么、企业法人是谁等问题时,孙主任却以接电话为由避开了,生祠镇政府与靖江华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究竟是何关系,这里面的猫腻值得人们思量!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国家三令五申要严守18亿亩耕地这条红线,但靖江市生祠镇政府依然我行我素,征用、占用土地后撂荒土地,公然违反国家的政策法规。在江苏靖江市生祠镇内,这些群众不仅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还得不到规定的补偿款,面对政府的强占强拆,可谓苦不堪言。
党中央、国务院对土地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总书记就加强土地执法工作专门做出批示,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管,严肃处理土地违法行为。
在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谈到土地问题时,强调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一定要守住全国耕地不少于18亿亩这条红线。坚定实施蕞严格的土地管理制。
然而,靖江市生祠镇政府却对国家土地政策法规置若惘然,敢于和国家的土地政策叫板,为了一地的政绩和私欲不顾国家的粮食、土地安全,不顾群众利益。顶风违纪、违法……
靖江市生祠镇政府违法强行“流转”、征用、占用村民耕地、强制拆迁不是一天能完成的,这么大规模、这么长周期,为何没有被叫停?究竟谁为生祠镇的违法占地和违法拆迁行为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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